电视剧《三十而已》中: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点!
文章分类: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:2021-01-14 阅读: 33811
《三十而已》讲述了三个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30岁女性的故事,通过对全职太太顾佳、沪漂王漫妮、上海本地姑娘钟晓芹三位主角的描写,展现了当代女性的生存现状。剧中关于家庭、婚姻、事业的故事情节深入人心,引起了不少当代女性的同感,更是人们茶余饭后常常探讨的话题。
精彩剧情的背后还蕴藏了不少《民法典》知识点,特别是有关婚姻家庭编,比如全职太太顾佳遭遇婚内出轨,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?面对小三林有有的挑衅,顾佳称许幻山用在林有有身上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让林有有全数归还......许多观众也想知道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些问题,在法律上是如何解决的。
全职太太遭遇婚内出轨,如何维护自己权益?
剧情点击:顾佳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,甘心退居二线,在家作全职太太。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,生活中的大事小事,都能拿出顶级水准,处理得干脆妥当,被不少网友看做“当代独立女性”的典范。但随着剧情的进展,顾佳的老公出轨,小三林有有从北京来到上海“逼宫”,顾佳愤怒之下提出离婚。作为婚姻中的受害者,顾佳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?
法官说法:
顾佳能够举证证明其配偶与林有有长期同居并导致离婚,其有权要求配偶支付损害赔偿金。损害赔偿金的数额,法院一般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条的规定,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后作出认定。
婚内出轨,如何追回配偶在小三身上花的钱?
剧情点击:“你们吃过多少次晚餐,开过多少次房,酒店的钱,你的房租,一笔一笔给我算清楚,他为你花的每一分钱,都是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,我有权利让你还回来!”顾佳在和小三林有有的正面交锋中,有过这样一段霸气回应让观众拍手称快。那么配偶在小三身上花的钱可以追回吗?有法律依据吗?
法官说法:
夫妻二人冲动型离婚,如何避免?
剧情点击:“我和你结婚就是想要找个避风港”“都想避风,那谁当港”在钟晓芹30岁生日这天,她和丈夫陈屿之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,两人不欢而散,第二天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,并领了离婚证。近日,随着剧情发展,二人破镜重圆。有细心网友指出,二人是典型的冲动型离婚,双方在吵着离婚时,若能再冷静一些,这婚就离不了。《民法典》实施后,类似钟晓芹与陈屿这类的冲动型离婚,将如何避免?
法官说法: